签证反签号是什么?
“反签证”是外国政府机构委托其驻该国使领馆签发的一种准许被委托国移民局审查的签证,又称为“移民签证”; 申请这种签证时,须先取得所在国外事部门或移民局签发的反签证号码之后才可向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提出申请。 “反签证”是20世纪40年代以后出现的签证形式。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些国家为了与国民隔绝起来的法西斯国家的人员流入而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只签发可在入境后由政府主管机关再作审查的所谓“反签证”。战后,这类签证得到普遍采用。
目前,“反签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审批权交给有关国家驻外使馆的签证,一般适用于第三世界国家公民申请前往发达国家;另一种是将审批权直接交于有关国家主管机关,由他们审查签证申请人的材料并做出决定,然后通知相关国家的外交机构发给签证申请人。
世界上有39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此类签证制度,其中绝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包括部分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欧洲地区除俄罗斯外的所有成员国以及亚洲、非洲和美洲的部分国家如日本、韩国等。 中国大陆居民赴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及其他非公务活动需申办“反签证”的有6个国家,分别是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文莱。中国香港特区居民可申请到所有实行“反签证”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旅行,具体可参看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网站的有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