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卡先下来还是签证?
1. 一般来说,都是“先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简称‘在留资格’)”后有“再申请日本签证”的程序。但有时也有例外,如“短期(3个月以内)商务”这类的短期的日本签证有时是在有“再入国许可”的情况下直接拿护照去日本的领事馆取签即可,这种就叫做“免签”或所谓“特例签证”了。 2. “再入国许可”是以前去过日本、再次入境时所需要的手续。如果是第一次入境的话是不需要任何手续的(即所谓的“免签”);而持有有效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也可以向日本政府申请获得此再入国许可,以作为以后多次进入日本的依据。当然,即使是持有了这个“再入国许可”也不一定可以随意出入日本国境--比如“在日本有违反日本法律等情形者”就不可以。同时如果持有的是“短期商务”等的“特例签证”则不需要此“再入国许可”(详见下面第7条说明)。因此,这个“再入国许可”可以说是“有备无患”的东西吧^^; 3. 在上面说的特例中还有一种是“研修生”的“特定活动”的在留资格。持有此类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只要在出国前向政府指定机构申请获得此“再入国许可”后就可以不用再办理普通的在留证件换发了(见下图),而改为在入境日本时在机场等海关处办理“特定活动”的在留证件和签证的替换手续。这样一来,既可以减少出国的麻烦又可以保留原来的有效签证,可谓是一举两得呀!
4. 关于“在留资格”与“签证”的关系问题在这里稍微解释一下。根据日本国家法令规定,原则上所有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日本时必须拥有一定的“在留资格”的证明文件,并再以此为基础申请该“在留资格”对应的“签证”方可合法入境。但是实际上,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包括日本本国的原因在内),有些人的情况是无法拿到正式的“在留资格”证明的,这时,为了使其能够合法的入境,一般是由其所属企业/学校为其出具一个假的“在留资格证明书交付通知书”(注意不是真的在留资格,所以也不能真正交给申请人,这是很明显的欺骗手段哦……),然后再以此为据来申请到相应的“签证”, 而这样的“假在留资格”通常都被称作“(代替)在留资格证明”或者“暂驻资格证明”,其实质上就是“假在留资格”而已,所以在日语里经常会有“xxx在留资格=xxx暂住资格”的说法呢。
5. 你所说的“反签号”其实就是日本方面的“在留资格批准通知书”编号,它是被送到你当初申请的日本使领馆时的顺序号码,也就是说如果你同时期申请了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在留资格的话你就会得到相同的“反签号”喽~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很多信息会被输入到电脑里面形成流水号以便查找,但是在留资格的种类等内容还是必须由人来手动填写和确认的,所以有时候也会出现相同“反签号”的人却有不同的情况存在^_^ 6. 这“留学”与“就劳”, “就学"的区别基本上等同于中国国内的“高考(中学毕业后考大学)"和“中考(高中毕业考大学)”的区别啦…“就劳”的意思是被派遣过去工作的意思,比如说你去日本的某家公司做白领啦什么的;相比之下,“留学”和“就学”则是单纯的学习性质(不包括各种学习班,补习班),相对来说比较符合我们一般对“留学生"的定义,而且这两者的在留资格也比较容易申请一些。
7. 最后说说大家最关心的如何取得这“再入国许可”的问题好了。对于“特例签证”,只要你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还在有效期之内并且你有正当的理由(比如因为生病之类的)无法按时赴日的话你就可以像上面说的那样向日本法务省提出申请然后等候批复就行了。而对于一般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来说,一般情况下都必须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入境日本,否则就会被取消.但如果实在是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前往的日本的话也是可以申请“再入国许可”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申请成功后就不能再延期了,只能等到原定的在留期限满了之后才能离开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