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文件提交信是什么?
文件递交指申请人在面试或者面谈之后,到使馆或领事馆将有关材料递交至签证受理部门的一种形式; 一般情况申请人可在面试当天(面签)后,按照预约的时间段直接前往使馆或领事馆的签证处递送所有材料即可完成文件递交;部分使领馆要求申请人需提前致电电话预约递交时间;个别使领馆需要提前预约才能进行文件递交。 在签证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除护照外其他材料均须经过使馆或领馆的签证处盖章签字后方视为有效。
1.签证申请必须使用中文填写并作答。如不能填写,应向接待人员说明,由接待人员进行填写;
2.请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认真和准确地将各项内容完整地填写在规定的空白处,不得涂改,以免影响您的签证获得;
3.如果表格中的“工作单位”一栏空白无填,请务必在此栏内填写英文“N/A",不要删改任何原来填写的内容。
4.申请表须本人亲自签署姓名及日期,不可代签或假签,否则将影响您日后出入境;
5.除签证官另有要求外,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以备核对及签证官查看,复印件一律不接收。
6.所有申请材料概不交回申请人;
7.所有签证申请都必须首先获得美国驻外使、领馆的同意方能开始办理。
8.由于使馆和总领馆的工作人员数量有限,且无法保证及时回复所有的咨询,敬请理解!
9.无论申请人是否获准入境,所有资料均将被留存两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