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刑法有哪些?
一、概述 新加坡的刑事法典共有527条,包括总则、家庭暴力与虐待儿童罪、杀人罪及其他严重罪、盗窃罪和其他财产犯罪、税务犯罪和海关犯罪等9章。 除毒品、洗钱和有组织犯罪等少数罪行外,大多数犯罪均由法定刑取代了判例中的监禁及罚金等刑罚。对于大多数犯罪,只要行为符合特定要件并具有特定的情节,就应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了许多“不罚”事由以及犯罪嫌疑人在被指控前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获得通知其已被指控的权利、接受讯问时的权利(沉默权)、申请保释的权利、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等等。
二、家庭暴力与虐待儿童罪 本章主要规定了对家庭成员的暴力或虐待行为及其处罚原则。
三、杀人罪及其他严重犯罪 本章主要规定了谋杀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恐怖主义行为等犯罪的构成及其刑罚。
四、盗窃罪及其他财产犯罪 该章对故意或过失毁坏财物罪、侵占罪、抢劫罪和强奸罪的处罚作出规定。
五、税务犯罪 和海关犯罪 该章主要规制走私、骗税、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以及相应惩处措施。
六、渎职罪 第210节至第235节分别列举了公务员、选举人员、受委任的人员、受托管理及持有公共基金的人等的法律责任,违反这些规定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