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驻的条件有没有变低?
来更新消息了,2018年最新规定! 日本法务省于2018年3月6日公布《关于承认我国公民的海外抚养关系的法令》,对在日本有固定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子女和孙子(女性除外),在申请加入日本国籍时,可被认可是日本的养子或养女,条件是: 在申请时年满十八岁,但若因年龄不足而未在申请时加入日本国籍的,不受此限; 但是,对于被收养的日本人子女和孙子女(女性仍然除外),自未成年时起即取得日本国籍者,不得作为养子女重新归化。
同时,日本政府还决定,从2018年起放宽留学生、技术实习生等签证的申领对象,只要是在日留学或者准备在日本就业的外国人的孩子,无论是留学还是就职,都可享受该项政策。 也就是说,这些孩子在父母获得永久居留权后,可以直接申请成为日本国籍。
另外,如果父母在日拥有5年以上居住证并且满足14条法定条件中的5项以上(包括5项)的外国人子女,也可以直接申请日本国籍。 法定条件如下: ① 在日居住期间参加了国民健康保险,或者在住民票登记所在地参加了保险;② 在日本有住所③ 日文能力测试达到N1及以上水平④ 通过日本语学校学习日语,且毕业时的成绩达到“掌握”程度⑤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毕业证书的颁发日期在5年前以内⑥ 具有日本国内的连续5年以上的收入证明⑦ 没有犯罪记录及未受过刑罚⑧ 与日本籍配偶和子女共同生活⑨ 申请时不满7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