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怎么找监护人?
美国移民局规定,所有14岁以下的孩子都必须有合法监护人的陪伴才能来美。而14岁(含14岁)以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来美,如果没有合法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则必须取得来自政府部门的批准。 对于出国参加短期交流项目的学生,如果未成年的学生独自前来,则需要得到学校校长及当地政府机构的许可才可在美国停留;如果是家长送孩子来美参加为期两周的短期夏令营活动,则需向移民局提供详细的行程计划、学校的简介、夏令营的说明等材料进行申请。 如果是父母一方陪孩子来美留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I-20表;
2. SEVIS fee的付款收据;
3. DS-160表格确认页;
4. 护照复印件,包括封面和所有空白页的复印件;
5. F1签证的复印件;
6. 录取通知书原件;
7. 财力证明(银行存款的证明、信用卡对账单等);
8. 英文成绩单原件(由校方负责翻译);
9. 学校提供的I-20表的复印件;
10. SSN卡的复印件;
11. 在校证明信原件(学校盖章);
12. 学校提供的住宿证明信原件;
13.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14. 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
15. 如果以母亲作为监护人,则需要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并同时提交经过公证处的公证的母亲与未成年人之间关系的公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父母双方还需分别签署允许学校代为接收学生并代办录取手续的授权书。还需要填写“父母不随行”(Parent Not Accompanying Student)的相关文件。 如果父母一方陪读,另一方在国内工作,移民局将对父母一方的工作情况也会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