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大学如何成立代表处?
我成立过两个,一个成功一个失败。 先说成功的这个。 这个是我为了做海外市场而专门成立的海外全资子公司-北京百汇创富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百汇创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我是法人兼执行董事,聘请了一位美国律师和一位香港会计师作为公司顾问。成立了公司以后,我去美国拜访了十几所大学,与相关领导和老师进行了接洽,取得了不少的合作意向。后来,我又赴韩国、日本、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访问交流,逐步建立了我们的全球合作伙伴网络。
下面谈谈失败的例子。 我曾应朋友之请,帮助设立一家咨询公司,为国内一些企业出海提供咨询和指导。由于对海外学校的了解不够深入,我没有选择直接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而是采取更为“稳妥”的做法,先在香港注册了一家主体公司,然后以该公司作为股东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另设一支公司,再委托该支公司在美国设立一个代表处。这个做法的用意在于利用香港的公司的优惠税率来降低集团的整体税务负担,同时把经营的风险隔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这支离岸公司里,以防海外经营出现风险导致国内投资者的资金受损。但这样做其实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例如该代表处的业务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关注而导致业务的开展陷入停滞状态,或者因主要管理人员的变动而导致业务衔接出现问题等。不过好在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通过这几次经验的积累,我现在对于海外公司的注册以及后续的经营已经相当熟悉。如果有朋友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继续写一写海外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海外公司和国内公司的账务处理、海外公司收付外汇需要注意的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