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资助艺术吗?
我认为“不应该”的意思并不是“不需要”或者“不值得”,而是说财政支出应该优先满足民生的需求和底线。因此我的答案应该是:在现有经济体系下,政府无法也没有义务为艺术(至少是现代表演艺术)提供足够的资金。 很多人会说,某某国家(如德国)就是文艺复兴,有大量的国家资金投入,也有很多出色的艺术作品。但是请注意,这些国家同时也有完善的税收和福利制度,高税收和高福利其实本身也是“国家投入”的一种形式——你挣得越多缴税越多,你的收入用于消费和生活之后其实能够用于艺术活动的钱就越来越少。对于低收入者国家还另外发放社会补贴,而高收入者的部分收入也要作为税被拿走。也就是说,在这些国家,无论是高收入还是低收入者,最终从国家那里得到的钱都要比在中国多得多。所以看似“国家投入”的艺术基金或文化基金,其实在每一个国家都是有其政治和经济基础的。如果没有这套完整的机制做基础,那些所谓的“国家投入”其实就是无源之水。
至于有些人会拿个别富豪的慷慨来证明“国家应该投入”,我想说的是,首先这种“投入”很可能只是富豪的个人爱好,而且往往带有很强的个人色彩(比如对一个剧种的偏爱或对某个表演者的个人感情);其次这些富豪的个人财力再怎么强大,也远远比不上一个健全的国家机制和完备的税收、福利体系。 最后想说说“市场”的问题。很多年轻一点的艺术从业者总是喜欢把希望寄托在“市场”身上,认为有了商业的运作模式,艺术就会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我要说的是,市场的逻辑跟艺术的逻辑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市场看重的是短期的效益和利润,艺术看重的则是长期的积累和沉淀。用市场那一套来运作艺术显然是不现实的,用艺术的那一套来迎合市场也是不可取的。在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大量的纯粹出于公益目的基金会和慈善机构,也应该有足够规模的私人财富(包括遗产)用来支持文化艺术活动——当然,这样的社会同时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机制来保证这些基金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总之,无论是不是市场经济,艺术都需要有足够数量的“非市场”资源来支撑它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是什么体制,“国家应该资助艺术”都是一种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