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日语怎么说?
一、申请 申请人向所属辖区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领取《受理申领护照证件回执单》 二、接受审批 出入境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给予许可; 三、制作颁发证件 许可决定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颁发证件,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持证人前往日本国凭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丢失的,需提交登报声明)办理相关手续。 注: 1、根据公安部令第489号规定,公民申领普通护照,应当阅读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表》。
2、居民因定居国外或出国留学等原因,确需重新签发没有过期的普通护照的,可以依法申请办理换发手续。 换发应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原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签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