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超一年可以入境吗?
最近,美国移民局出台新政策,承诺今年8月1日前,对于在中国境内、持有有效身份文件并满足其他资格要求的美国移民局申请者,暂时免于赴美面试,而可通过视频面谈方式进行移民面签。
消息一出,不少准备通过投资移民方式拿到美国绿卡的朋友激动万分。很多人此前都遇到过类似情况,在美国有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职务的经历,因为长期在国内工作,错过了首次入境的六个月时长,在回美国履职时,面临暂时无法入境的境况。现在美国移民局这一政策,无疑解决了这类绿卡持有者的困难。那么,对于持有美国绿卡一年以上的投资人,是否有类似的政策相扶助呢?
事实上,对于美国永久居民,即美国绿卡的持有者,虽然没有明确的入境时间限制,但根据美国移民局的相关法规,只要每年的连续离境时间不要超过六个月,在注销原有居留证后,仍然可在美国境内居留。但从入境情况看,持永久居民签证的离境者并不存在以上限制。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每一个美国公民都有权利带另一半或家属到美国生活和养育子女,尽管他们的收入、教育和背景可能比美国公民还强,但是美国永久居民必须要证明,他在美国的居留时间,不会对他以前或潜在的福利、医疗、教育或就业供给产生竞争。同时永久居民必须离开美国,不得超期滞留,若离境时间超过六个月内,将被取消永久居民资格。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让长期身处国内的美国绿卡持有者免于离开美国呢?现在,除了投资人可以通过投资美国房地产的方式获得绿卡外,美国移民局还推出了一个特别方案:对于已经在美国境外居住超过一年的美国永久居民,除非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否则若再次入境美国,将被直接发送入境申请审查请求,该请求不受到超过六个月离境时限影响:
1、美国境外永久居民需对美国政府提交声明,解释并证明其境外滞留的充分合理性;
2、美国境外永久居民必须于美国入境口岸递交此类声明(含相应凭据),入境口岸的港/陆/空海关部门将审核相关声明,并决定是否拒绝、免予、或被免核查该入境人员的免税物品。
然而,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穷高律师表示,美国新出台的政策,属于移民局的操作程序规定,并不在法律强制意义上要求美国政府必须接受相应文件,不意味着投资人已经拿到了“免死金牌”,对此类文件一旦掉以轻心,仍有可能被移民局以文件不全等为由拒绝入境。
所以他建议,以投资移民方式拿到美国绿卡的朋友,应尽量提前准备好各种必要文件(如美国房地产买卖的原业主发票或合同等),并和国内律师保持联系,在转汇款项或缴纳其他费用时,要留存好相应单据。在离境美国前,要安排好住所,并处理好相应的房屋过户和租金交付等事宜,以免在抵达美国后一筹莫展。
另外,由于拿到美国绿卡不等于已经是美国公民,此后出境美国仍然需要出境签证。这类签证的办理应尽量简略,只要求申请人提供基本的个人信息和在美国国内的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