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几岁算超龄?
按照美国移民法,申请人申请移民时如果超过法定年龄,即被视为超出移民签证的“优先日期”,因此无法再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 法定年龄,也称为“年龄基准”(Age of Availability),是移民法规定的移民申请者可以提交移民申请的起始年龄。由于移民法不断修正,目前各个移民类别的法定年龄都有变化,请参阅下列表格或到移民局网站查询: URL 例如,1970年出生的人,在2000年仍然处于“年龄基准”之下;而2000年出生的人,则已超出“年龄基准”。对于亲属移民的申请者而言,其法定年龄通常根据其在美国的兄弟姐妹的年龄而定:如果其兄弟姐妹的年龄小于18岁(包括未满18周岁但已经高中毕业的“准成年人”),则他们的法定年龄为申请人47岁以下;否则,则为51周岁以下。 对于某些移民类别,美国移民局有权对移民申请人的年龄进行裁量。下面列出一些常见的裁量情况: *公民配偶、公民成年子女和公民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任何一方或监护人在移民申请时,其本人仍在接受教育中或在服役,那么这些家庭成员的法定年龄可能比表中列出的还要小3岁(详情请参照N-470,附件二)。
*被收养儿童移民:只要满足其他条件,即便是被收养时已年满21岁的被收养人也可以提出申请(详情请参照N-336,附件三)。 *难民及受庇护者: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07条,即使申请人已经达到法定年龄,仍可通过“年龄豁免”取得难民/受庇护者的地位并获得永久居住权(详情请参照N-149,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