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签证是什么意思?
AP这个英文名称,来源于移民法中的201号条款的英文全称Adjustment of Status 调整身份 根据移民法规定,在美国的合法居民(Lawsful Resident)可以申请在美国境外有移民申请资格的人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也就是俗称的申请绿卡。 这里所说的在美国境内的人士就是“申请人”(Applicant),而在美国境外的有移民资格的人是“被申请人”(Beneficiary)。所以通常我们说申请绿卡要填写I-485表格,这是申请人的表格,而与申请人一同申请的还有一个表格是DS-230,用于申报被申请人过去的资料和现在的状况等等信息。
从2006年7月开始,I-485表格不再采用过去的长表格式。根据移民局的规定,所有需要填表的申请人现在统一填写新的EAD工作许可申请表 I-765,以及新的STEM OPT延期申请表DHS 1-398.这些表单都是电子化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递交。
按照目前政策,申请调整身份的途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申请回美证,一种是通过移民局的优先处理计划(USCIS's Priority Processing Pilot Program, P3),简称P3程序。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来说,申请通过P3要比申请回美证节省时间并且成功率高很多。
什么是P3项目呢?它其实是2012年开始的一项试点性项目,目的是为了改善目前的审理情况,提高审批的效率。 在这个项目下,申请者可以同时提交两种文件的申请:一是以I-485为基础申请永久居民的批准;二是申请以P3为程序调整的批准。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的话就会收到两张不同的批准通知,这样申请人就可以同时拿到合法身份的批准,又可以得到回国旅行的证明,相当于双重保险了。 这两个申请同时获得的概率还是很高的,据我所知已经有很多成功的案例。而且由于P3程序中申请人在面试的时候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很快完成面谈过程,因此成功率也比回美证要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