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被怀疑为商务或其他短期访问目的的申请者,有可能被拒签的可能较大。例如: a) 申请人前往美国的目的是为了进行会议发言,但其提供的行程单显示仅参加了一个上午的会议并且没有酒店住宿证明; b) 申请者去美国是为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短期实习,其申请的签证类别是B-2(商务/旅游)而不是F-1(学生); c) 如果你的目的地是美国某个州,那么最好能准备详细的行程安排及说明,并附上机票预订单以方便查询。 d) 申请人因个人经济问题而前往美国寻求工作,但是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如雇主邀请信或是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 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以及以往所获荣誉等做详细考察,如有必要可向学校、工作单位或其它机构发函调查,从而更全面地把握申请人的真实情况。 f) 在面签时,如果签证官认为您所提供的资料与您的实际状况不符或有弄虚作假之嫌,则有可能被请进“小黑屋”做进一步审理而被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