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依据什么评级的?
教育部共有6个评估项目,包括教学水平、师资水平、科研水平、基础设施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等六个方面。 其中,教学水平占2700分,人才培养质量1350分,其他指标每项800分,满分6000分。评估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800-900分为良好;低于800分称为一般。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水平评价方法及结论的通知》(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20号)要求,对高校的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衡量时,实行“以学生成绩为依据”的评价原则,通过“教师打分”“学生打分”以及有关机构组织的“专家打分”的方式获取材料并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后结果。 在确定最终得分时,还要考虑各高校的办学条件等因素。虽然有些大学的评分可能相差很大,但最终得分可能只在几分或一两分之间相差。根据这些数据,就可以知道哪些大学处于领先位置,哪些大学需要改进。
为了便于比较,所有参评学校的各项指标得分都按百分制设定。同时,还考虑到不同学科特点,采用加权算法将各个指标的分量按比例赋以不同的分值。这样,就把原来十个指标的评级工作转化成为两个加权计算的过程。 最后得出的总分反映的是一所院校的总体教学质量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