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生可以2次去日本吗?
有在日企上班经历的同学应该知道,在日本企业里有一个叫做“再入社”的制度,这个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外国籍员工),意思是在离职一段时间后,再次入职该公司的可能性。 在日企普遍实行年功序列工资制的背景下,再入社制度的执行与工资调整有很大关系。 先离职一段时间后再入职的公司,如果工龄相同的话,会按照进入公司的时间来调整工资,也就是把之前离开的期间也计算在内,重新评估工资水平;而连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则会一直按进公司的日期来计算工作年限。
不过,这种制度并不是想再入职就能实现的。根据《劳动基准法》中的规定,劳动者离职时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要求才能再入职。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作为外国人更加需要注意,一旦违法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可能还包括签证被吊销而无法入境日本的损失。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扣留护照等有效证件,通知出境事由为“非法就(中)国境内就业或定居”:
(一)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
(二)超时限申请出入境证件变更、换发或者补发手续的;
(三)其他属于非法就(中)国境内就业或居留情形的。 建议各位留学生,尤其是语言学校毕业想要就职的同学,切记不要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有可能产生无法归国、信誉败坏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