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只有法律硕士的原因?
我来说一下,为什么要申请LLM,而不是JD。因为LLM是专门培养非公民的。对于美国人来学,一般都会选择学习JD。而之所以不选择读PhD.是因为美国的法学院大部分是不给外籍学生发PHD学位的。当然也有少部分学校给发,比如UCLA(虽然我去的这个学期就停止了招收中国学生读PHD)。所以如果要读博的话,也要申请LLM。 为什么说LLM是为非公民准备的呢?首先从申请条件上,大部分学校的LLM项目对申请人本科院校的背景没有要求,只要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即可。而且由于是Master项目,对申请人的GPA要求也相对较低。 那为什么说是为“非公民”准备的呢?因为如果是一位美籍华人学生想申请一个像样的法学院读LLM,那么基本可以断言其本科绝对是一流名校(常春藤或者T10)且成绩在85+。但这样的申请人本身在美国就有很好的就业前景了,又为啥要来读个LLM呢?然而一位中国学生想要申请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学院的LLM却往往比JD要容易很多,哪怕这位同学已经拥有优秀的学历(985/211,平均绩点3.4+,雅思7+,托福100+,GMAT 680+)、丰富的实习经历并且是有望拿到Offer的。这是因为在美国人是不会去和中国人争名额的………(除非你是全A学霸,且目标就是申请TOP校)。这样一对比是不是一下子就明白了,为啥美国的教育体制是这样的设计……
另外,有很多人会询问要不要先申JD后转LLM,我的建议是一定不要!原因同上。因为美国大学的法学院是分校区的,除了几个非常顶尖的学校(一般是T10)会在几个校区之间调剂(比如今年哥大没录我去Yale,明年我有可能被调整到哥大)外,其他学校都是分校独享。换句话意思就是如果你申到了LAW,基本上就是去这个法学院本部读了。而如果转LLM则基本上是从头开始算(除了个别神学校可能有特例)。而LLM又是Master,大多数学完就可以找工作了。因此从时间上和经济上进行比较绝对是申LLM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