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移民款违法吗?
我来说一下这个案子的流程,以及每个环节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首先,申请移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个人申请,一种是单位申请。 个人申请的话,一般来说就是申请人个人去外国驻中国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签证。但有的国家有移民监,要求申请人登陆该国办理入境手续并居住一段时间。
单位申请的话,一般是以派遣员工的名义出国工作,以工作和拿永居为目的的。 不管是哪种形式申请的移民,最终都是会收到移民签证或移民纸之类的文件,凭这些文件才能购买机票,拿到护照。在出国前,有些国家对申请人会有体检要求,也要提前安排妥当。
到了目的地后,要办理定居手续,领取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开始享受移民后的生活。 而骗取移民款,一般是建立在虚假的申请移民的事实基础上的。也就是说,虽然表面上申请移民的过程是真实的,符合移民程序的,但其实质上是虚构的,是为了骗取钱财而采取的欺骗手段。
1.如果申请人是通过假材料,假证明办成的移民,那么材料造假是事实,应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如果是因为中介或律所弄虚作假,欺骗移民局,使申请人获得移民身份,申请人一旦被发现,会被取消移民资格,并且可能被禁止再次入境。
3.如果是在申请移民的过程中,因为某些条件没有达到移民的要求,为了能让申请顺利实现,采取欺骗的行为,让移民机构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让申请人的目的实现。在达到目的以后,再行补办以前因为疏忽没有准备的材料,这种情况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国家为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以及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农田水利、邮电通讯、供水供电、防灾除害等基础设施建设,或者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卫生、科教事业,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发放的专项移民款属于特定款物。特定款物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能被任何人非法占有。
骗购国家移民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以诈骗罪论处要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主观方面要求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移民款。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为了购买移民房屋,没有将购买移民房屋指标转卖牟利的目的和想法,不能以犯罪处理,如果骗取房屋、宅基地指标,给政府和移民工作造成重大影响、重大损失的,可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因此,骗取国家移民款涉嫌犯罪的,数额较大的将以诈骗罪论处,诈骗罪的量刑根据数额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不同数额对应的量刑档次。数量较大(2000元以上)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外,诈骗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罪名,是不是适用缓刑由法官综合犯罪情节及行为人的悔罪表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