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哪年建国?
1907年2月6日,由新西兰国王(英王)任命的总督罗伯特·菲兹伦(Fitzhenry)在首都惠灵顿宣布成立新西兰自治邦并担任首任总理。1931年8月25日 ,英国国会通过《英纽法案》授权女王任命一个英国内阁成员为首相组成新西兰政府,实施自治统治;同时建立新的议会,作为最高立法机构。1947年,英国国会又通过了新法案,授予女王权力让新西兰自己决定外交关系和对外防务,标志着新西兰正式进入独立自主的新纪元。
至于第一个“New Zealand”国名的提出者,据传是英国远征军的一名上尉,他在1840年的信件中首次使用了这个名称。然而,这个解释存在着问题:因为新西兰在毛利语里被称为Aotearoa或Aotearaid,而英语版本的新西兰一词(New Zealand)则是为19世纪晚期欧洲和新西兰本地所广泛使用的。
因此有些学者认为该名称可能是由早期的欧洲移民提出的,用来指代整个岛屿地区。 无论如何,这个名称最终得以保留下来并被世界各国所接受,成为今日的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