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房子有居住权吗?
海外房产市场火爆,投资自住的人越来越多 购买海外房产需要考虑到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等问题。今天海房在线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些房产权利的具体内容! 一.房产所有权 指对房屋的完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确权的物之归属;二是排他的法律意义。 二.房产使用权 指按照物的性质和使用目的对物加以利用并获取利益的权利。即合法占用建筑物并自由使用其全部或部分空间的权力。它包括对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使用以及基于租赁、抵押等法律行为而形成的用益物权。 三.房产租赁权 指在不改变建筑物本身及其用途的前提下,有权将自己拥有的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
1 海房在线提示
1) 租赁权是存在于特定房屋和一定期限上的权利(租赁期不能超过20年)。
2)同一房地产上不得重复设立两个以上租赁权;已设立的租赁权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押权。
3 )因拍卖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方式取得租赁权的,该租赁关系应受到保护;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者关系
1.房屋所有权是对房屋实行完全的支配权,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
2.房屋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产权人)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3.房屋租赁权是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的权力。 四层区分
1.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善意取得,另一种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包括继承、赠与等方式)。
2.房屋使用权的取得有如下方式: (1)由开发商销售给购房者时,购房合同是使用条件; (2)从出租人那租赁房屋时,租赁合同是使用的前提。 对于住宅来说,一般采取的是办理房产证后允许装修入住的方式。但对于商业用房来说,许多城市都采取了先开业经营,再办理营业执照和过户登记的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否则,就可能产生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