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签证可以旅游吗?
探亲签注有两种,一种是逗留D类,一种则是短期入境F类; D类就是通常所说的探亲签注,适用于港澳居民来内地探望在内地居住、工作的亲戚(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者朋友。 办理时需要提供被探望人出具的邀请函电和证明亲属关系的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探亲人员可在有效期内多次进出境,每次进入内地的时间可为2至6个月不等 F类探亲签注则只适用于非本地居民来港探望在香港的亲属或朋友来港定居的朋友。
这种签注又被称为「私人游」,申请人须符合一些条件才能申请到有效的香港签注,包括申请者本人没有香港或者澳门身份,并且其亲友具有香港或者澳门居留权,又或者是在香港和澳门两地均享受永久居民的待遇等.... 这类签注同样可以在有效期内多次往返出入香港,但其每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4天,且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至于题主提到的以商务名义申请探亲签注的方法并不可行哦!因为根据《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中规定: 持个人赴港「探亲」签注的人员,除享有普通探亲签注同等权利外,还可以在其港方亲友的住所经营或个人从事经营活动。 而「商务」签注却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因此用「商务」的名义去申请探亲签注的话是肯定通不过的哦~ 所以还是乖乖的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