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签证是合法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居留期限或者免予出境: (一)持有效出国护照或者旅行证件的; (二)经批准办理留日的; (三)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定的其他国家人员。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签发普通签证: (一)申请人的年龄、身份、国籍不符合规定的; (二)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符合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入境许可规定的; (三)申请人有未了结的刑事案件或者违法记录需要追究的; (四)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公民的居留期限: (一)因不可抗力,确需续延的; (二)在留学签证到期之日前30日内向移民局申请办理延期的; (三)在商务签证到期之日前45日内申办延期手续的; (四)在旅游签证到期之日前60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三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可以拒绝签发签证并在必要时中止或注销签证: (一)被处拘留警告或者驱逐出境处罚尚属于执行期间的; (二)被宣布为禁止入境者的; (三)被通缉或有其他刑事追究必要的; (四)有卫生检疫法定传染病尚未治愈,或患有其它疾病可能危及公共卫生的安全需要限期治疗但不宜入境的; (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 (六)有其他不宜入境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