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行政区域自治吗?
题主问的应该是地方行政权力的问题,日本的地方行政和我国一样受中央政府管辖(当然我国是垂直领导,而日本是委托指导),不过由于战后美国主导下的宪政改革,在地方公共团体中产生了议会和总理府(也就是地方政府),作为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机制和对中央政府的约束力量存在并发挥了相当的作用,因此日本的中央和地方关系虽然名为委任关系但实际上已经带有一定授权色彩了。但这一切都建立在财政分权的基础上,即税收权属于地方,这使得地方有权也有能力进行一定的自治。
首先是在预算上的自主权 以2014年为例, 东京都财政支出高达7.52万亿日元(约4346亿人民币),而同为特大城市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的财政收入也不过分别4894亿、4049亿、3809亿和3399亿元;同时由于日本实行的是社会福利国家制度,居民税收负担较为沉重(最高税率达45%),使得地方的税收相对也比较高。
其次是财政支出的自主性 在东京都的财政支出项目中,除了教育、公共卫生等全国性的项目外,道路、桥梁等城市硬件建设支出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民生项目大多都由东京都自己决定如何花钱并负责落实。
再次是人事安排的自主权 这包括警察局长、消防厅局长的任免权,以及地方法院法官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提名权等等。 最后还有政治决策的参与权 在东京都的决策过程中,除却少数全国性的项目需要提交给首相或大臣做最后裁决的外,大部分事务都有东京都议会(都民代表会)和都政府共同商议决定,其中许多事项的决定还必须经过市民的投票认可方可生效。
以上种种意味着在地方事务的决策当中,中央政府实际上是没有直接进行指挥调度的权力的,一切都要通过协商或者投票的方式来实现。对于效率低下的中央集权体制来说,这是一种十分宝贵的经验,也是为什么日本人总是强调“民主”和“选举”的原因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