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什么是虚假材料?
其实,“假材料”的概念比较含混和广义;而“作假”又容易与“疏忽大意提供了不实信息”相混淆——后者在申根国中大多被视为合法。 因此,讨论这个问题首先得对各个国家的政策进行区分(包括各个国家不同签证/居留类型的规定)并给出一个宽泛的定义:
1.所有故意提供虚假、伪造或夸大材料的行为均属造假;
2.由于各国对材料的真实性判断标准不一以及申请人提供材料时存在主观疏忽的可能性(比如漏填、误判),一般将以下两种情况视为合法行为: a) 无意提供不准确的信息但不属于虚假陈述,例如未正确填写表单内容; b) 对签证官提出的疑问未能充分解释、澄清。
3.本文所说的“假材料”,均指第一项情形,即故意的。 下面逐一分析各类常见的情况:
A 关于资金状况的材料 一般来说,只要证明申请者有能力负担行程所需费用即可。但这里有一个逻辑陷阱:申请者在回答签证官所提问题时,必须如实说明其资产/收入的真实来源;如果申请人声称其某笔存款来源于个人经营所得或是亲属馈赠等,但在签证官员看来却更像是工资或房租收入,那么就会被怀疑是否具备真实收入能力来支持旅行计划(关于这个问题还有另外的讨论空间,在此不作展开)。
B 关于旅行目的及回国保障的资料 这部分是较难准备的,因为它们取决于申请者的具体动机和行程安排,并且需要一些证明材料来佐证。虽然这些材料可能并不直接关系到能否通过签证申请,但却能在一定程度上让审理人员更放心地相信申请者确实只是去旅游而不是去工作或移民定居了。 C 关于其他材料的补充资料 有些申请材料本身无法做到百分之百准确无误,或者即便做到了但也并非万无一失。因此,当被问及相关问题时,应做好被追问的准备以随机应变。当然,如果能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补充资料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是更好的选择啦:) 最后说一点吧……
“假材料”这个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危言耸听的味道。事实上绝大多数申请者都是诚实的;而且即便在申请材料中存在某些瑕疵也不见得就意味着一定会导致签证被拒。 还是那句话:认真准备,积极应对!加油:)